2007年3月17日 星期六

《閨塾師—明末清初江南的才女文化》評介(下)

高彥頤,《閨塾師—明末清初江南的才女文化》(2005,江蘇人民出版社)
*課程:中國社會史書評(2006)
三、
高彥頤創作《閨塾師》的中心思想,在緒論中寫得相當清楚,其實她是基於一種對「五四以來的女性觀」的反動。「五四運動以來的女性觀」最著名的代表作莫過於陳東原的《中國婦女生活史》,這本書創作於五四運動時期,正是「打倒孔家廟」的高潮階段,在他看來,歷代中國女性都是活在「吃人的禮教」之下,中國婦女生活史其實正是一部受到壓迫的歷史,魯遜筆下的「祥林嫂」成為五四以來中國女性的代表人物,她們含辛茹苦,盡力克服生活中的困境,面對無法跨越的障礙,便用「命運」來合理化自身的遭遇,她們是沒有聲音的,她們是備受壓迫的,高彥頤認為「對陳東原來說,只有能夠引導女性從中國封建過去的壓迫中解放出來,女性史才是值得寫的」;這樣的思想顯然不被高彥頤所認同,她認為過往研究婦女史的學者預設了一個機械化的、絕對二分的社會性別關係是有問題的,他們因而特別關注於婦女地位上升下降的問題,以「婦女解放」為著眼點,而高彥頤卻提出了一個新的考察點:「儒家的社會性別體系為何在如此的時間內運轉得這樣靈活順暢,婦女們從這一體系中獲得過什麼好處?」我認為這是一個相當重要的問題,只有透過回答這個問題,我們才能明白為何婦女運動推行的阻力不光是來自男性,更多時候是女性本身的抵制,姑且不論這些抵制本身的對錯,抵制的發生便暗示著她們不認為在儒家體系下受到了壓迫,所以解放運動本身是不必要的/;換言之,也許她們擅長於利用儒家體系既有的架構,來構築一個可以自由活動的空間,高彥頤所提出的問題,正是這個假設一個很重要的切入點。

為了解釋這個問題,高彥頤提出了「三重動態模式」,從「理想化理念」、「生活實踐」、「女性視角」三方面來看中國婦女的生活,這三個要素隨著時間與地域的不同而交互作用。如果以高彥頤一直持續研究的「纏足」為例,「理想化理念」指的正是纏足本身附帶的象徵意義,在官方意識型態中,纏足的推行意味著將女性限制在家內有限的空間中,剝奪了她們的行動力,從而在貞節上更有保障;但在實際生活上,纏足恐怕代表「性吸引力」更多,透過女性的視角而言,纏足也不是一種壓迫的行為,也許對她們而言,纏足和打耳洞一樣地自然,不但可以增加女人味,另一方面,也是經濟力的表現;晚明的時代,不管男性和女性都將纏足視為性感的象徵,而在生活實踐上,纏足對限制行動的作用力並不大,有許多婦女即使纏足也照樣下田、照樣遠遊,我們透過纏足就可以觀察到「理想化理念」、「生活實踐」、「女性視角」這三個面向並不一定能完全疊合在一起,認知到這點,我們才能靈活運用這三個切入,建立起更貼近真實的婦女生活面貌。

縱觀來看,高彥頤整本著作其實都在探討「男女有別」這條界線在明末游移的程度,以及它如何能游移。「男女有別」是相當古老的觀念,在人類學的研究中,他們認為性別角色是隨著環境、經濟、生存策略及政治型態而改變的,在農業社會中,女性勞動者在家務生產中的重要性降低,因而使其社會地位降低,並建立了男外女內的勞動形式,但在游牧、粗耕社會中,「男女有別」的程度卻相對輕了許多;而農業社會中建構了不同的性別角色,因此對兩性提出了不同的標準,造成「性別階層化」的現象,意即男性和女性之間報酬分配的不平等。

林維紅在探討中國人「男女有別」概念的形成背景,提出了不同的見解,她認為「男女有別」的思想,其實是源於中國人對自然現象的觀察(乾坤、陰陽),將乾坤陰陽與天地配合後,男性與女性也因此被賦予不同的特性與功能,建構出不同的社會性別,男性也因而被視為是優於女性的,但是「男女有別」這樣一種分配,實際上是中國人對秩序與和諧的終極追求表現;在「男女有別」的前提下,中國人又進一步提出「男女之防」的極致表現,貞節觀也在「男女之防」這一概念的影響下被強化;但林維紅也特別指出,在這種社會性別分工體系中,不單單是女性受到限制,男性也必須在道德要求的原則下,做出符合期待的表演,換言之,林維紅也承認在中國這種農業社會中,男性和女性受到不同的標準要求,但人類學家Conrad Phillip Kottak注意到的是社會給男性的優待,而林維紅卻同時點出了男性本身可能受到的限制。

高彥頤也從「男女有別」出發,注意到社會性別間的權力分配問題,但她更注意的是晚明社會中理想與現實間的距離,以及當時的社會如何透過性別語彚的再闡釋為儒家傳統體系注入活力,以適應不同的時代環境。前面已經提過在高彥頤的研究中,「四德」在晚明重構出來的複雜含義,而在「三從」這個傳統觀念上,她一方面認為「三從」是放諸四海皆準的,形成女性地位上的同一從屬性,但實際上,卻因為「三從」導致女性內部因父親、丈夫、兒子不同的社會地位,而產生階層分化,「因此即使是明末最具文化資源的婦女,也無從在概念上鍛造起一個有廣泛社會基礎的統一戰線,從制度上向社會性別體系發起進攻」。也因此她提出一個很重要的概念:「任何女性史和社會性別史研究,都應是分階層、分地點和分年齡的」,不應該一開始就判定某些制度和行動是壓迫性的。

四、
在晚明的社會生活中,「男女有別」這個傳統觀念透過各種方式來調節、適應於婦女能見度大為提高的社會現實。在江南的上層社會中,比較傳統的作法是透過父親、丈夫、兄弟來建立自己的交誼網絡,換言之,婦女交際圈並不是獨立於男人世界之外的,而是在男人交際網絡下延伸發展而成的,在這個觀點下,男女之別並不是絕對的二分,互不干涉;晚明另一種性別現象就是女性步出閨闈之外巡遊謀生,謀生的手段多元,有的是賣畫,有的是以教授知識為生,也就是所謂的閨塾師,不過高彥頤所舉的這兩個例子,可以做不同的性別解讀;以出賣畫藝、詩文為生的黃媛介,是晚明性別角色顛倒的顯例,在她的人生之中,是丈夫以她為榮,跟著她東奔西跑,迥異於一般妻子從夫的生活型態;但是我認為閨塾師除了可以解釋為女性活動空間的擴張外,也可以說是晚明江南女性靈活運用傳統儒家體系為自己拓展生活空間的顯例,閨塾師本身便是以教育上層階級家內女性為生,換言之,她們是利用「男女有別」這樣的概念來保證這個工作環境不受男性侵奪,及她們涉足其中的合理性。

因此在書末第七章的最後,高彥頤為最初提出的問題提供了答案,她認為明末女性文化之所以可以繁榮發展,便是由於它並沒有對官方社會性別體系造成根本上的動搖,而繁榮的女性文化又為明末的女性帶來了某種程度的「自由」,這種社會空間必須在江南商品化經濟發達的背景下才有發展的可能,江南的「才女」就在大環境的許可下,擁有多樣的自我表達方式,她們的文學作品受到市場歡迎,在女性教育廣為流行的前提下,她們不但提高了自我的能見度,也因此得以跨出家門,以實際遊歷或「臥遊」的方式提升自己的眼界,憑藉著自己的才華,在男性為主的公共領域中,闖出一條生路;另方面,儒家傳統社會性別體系,也在這樣的彈性調整下得以長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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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旨彥(彥慈) 2006.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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